日前,惠东县政府牵头组织县畜牧兽医局、县环境保护局、白花镇政府等单位联合开展非法养猪场专项清拆大行动,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、执法车10辆、挖掘机1辆,依法对白花镇坦塘村黄沙塘猪场、坦湖猪场两个养殖场的窝棚猪舍予以清拆,拆除总面积4000多平方米,转移生猪400多头。“畜禽养殖废水是河涌水污染的重要源头,严重影响水环境、破坏水生态,必须依法彻底清理,以及及时的进行水处理”惠东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说。
据了解,该县出台《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》,明确了全县禁养区、限养区、适养区,有效引导群众规范养殖,促进规范化、规模化养殖;组织力量加强禁养区养殖场的巡查管控,按照“生态养殖、资源利用、达标排放”要求,规范非禁养区养殖场管理,有效遏制禽畜养殖业污染扩散。
根据市、县人大关于推进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议案的要求,该县依法开展清拆禁养区养殖场、整治非禁养区养殖场工作。截至目前,共清拆非法养猪场798家,转移生猪21.49万头,清理猪舍29万平方米,治理养殖场48家,同时对产生的污水处理。同时,该县正加紧制订《2015年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》,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余下的15家畜禽养殖场的清拆,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的整改、完善相关审批手续,确保实现禁养区“零养殖”目标。